中成药的安全合理用药
1.正确使用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包含了药品安全性、有效性的重要科学信息,是指导医师和药师用药的法律依据,如《处方管理办法》第14条指出:医师应当根据医疗、预防、保健需要,按照诊疗规范、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、药理作用、用法、用量、禁忌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。第33条指出:药师……向患者交付药品时,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,进行用药指导,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、用量、注意事项等。同时药品说明书也是广大患者自我药疗,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主要依据。
药品说明书作为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,对于安全、有效用药起着决定性作用。因此在医疗实践中,临床医师、药师以及患者都应高度重视药品说明书作为用药依据的重要地位,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给出的各项信息,学会使用药品说明书,以保证安全、有效、合理地用药,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。
但是目前我国中成药说明书尚存在一些问题,例如功能主治表述不规范,用法用量不详细,不良反应不客观,禁忌和注意事项混杂不清,药物相互作用、药理毒理、药动学缺乏等问题,因此,药品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力度,进一步规范中成药说明书,制药企业应积极提供合格的药品说明书,便于医师、药师、患者能够及时掌握正确的药品信息,保证临床用药安全。
2.恰当选用含毒性药材品种 尽管有毒药物使用不当会产生毒副作用,但一些传统品种在我国具有悠久的使用历史,临床应用广泛,并取得满意疗效;新上市品种都已经过严格的安全性实验检验,按常规应用,一般不会引起不良反应。而且按中医以毒攻毒的理论,有毒药物,运用得当,同样能够攻克顽疾,从砒霜中提取的有效成份砷剂制成的静脉制剂,称为三氧化二砷或亚砷酸,已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多种恶性疾病,如白血病、骨髓瘤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。因此,正确对待中药的毒性,既不可掉以轻心、等闲视之,又不能草木皆兵,否定一切,应持科学审慎的态度,权衡利弊,恰当地选择应用,合理地确定剂量,对确保安全有效用药有着重要的意义。使用含毒性药材的中成药品种,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
(1)注意剂量疗程。有毒药、剧毒药在安全剂量范围内是某些疾病的有效治疗药物,但如果治病求愈心切而一味地提高药物的剂量和延长用药的时间,就容易引起严重的后果。诸多中药的不良反应都与超剂量、长期使用有关。如国家药典规定制川乌的使用剂量是1.5~3g,有学者统计了157例乌头类中药中毒病例,其平均使用剂量为22.94g,超过常规用量7.65~15.69倍。因此应针对病情的轻重缓急、患者的体质强弱,正确使用药物,中病即止,不可过服,以防过量和蓄积中毒。
(2)注意用药方法。服用含乌头类的中成药时,常因冒受风寒、饮食生冷或大量饮酒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。因此注意服用方法,合理使用药物也是避免不良反应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。
(3)注意个体差异。某些毒性药材对特定人群或机体的特定器官具有严重的损害作用,相关人群应尽量避免使用。如雷公藤对生殖泌尿系统有损害,可导致男子不孕,女子闭经。因此,建议有生育要求的患者慎用含有雷公藤的中成药。再如含马兜铃酸类药材使用不当可导致严重的肾损害,《关于加强广防己等6种药材及其制剂监督管理的通知》建议在产品说明书的注意项下增补本品含马兜铃酸,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。儿童及老年人慎用,孕妇、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(4)注意配伍禁忌。有些药物与其他药物合用能降低疗效,引起药源性疾病,甚至产生剧烈的毒性反应,必须禁止同用。如含有朱砂的品种不宜与含溴、碘的物质如溴化物、碘化物、巴氏合剂、三溴合剂等同服,因朱砂含有硫化汞,在肠道内与溴、碘化物生成有刺激性的碘化汞或溴化汞,能引起赤痢样大便,从而导致药源性肠炎;含有雄黄的品种不宜与含硫酸亚铁的物质和酶类同服,因雄黄所含砷化物可与硫酸亚铁生成硫化砷,使疗效降低;砷还可与酶、蛋白质、氨基酸分子结构的酸性基因形成不溶沉淀,抑制酶的活性。